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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间是什么

时间:2025-05-17 点击:12 次
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间是什么

一、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间是什么

若未对保证期间作出明确约定,那么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担保期间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内,债权人享有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反之,倘若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并未向担保人提出任何索

偿主张,则担保人将被解除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

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未约定担保期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而言,未约定担保期间的,诉讼时效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年。在这六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若超过六年诉讼时效,债权人的胜诉权将丧失,即使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可能驳回其诉讼请求。但需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因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或延长。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法律事实来判断和适用。

三、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例如,甲向乙借款,丙为保证人但未约定保证期间,若借款到期后六个月内乙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就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此规定旨在保障保证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无限期的保证责任。

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在这期间债权人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人将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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